索引號: | 014249827/2023-01902 | 分類: | 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啟政辦發〔2023〕27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5-03 | 發布日期: | 2023-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啟東市創建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啟東市創建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啟東市創建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實施方案
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動美麗宜居城市建設,根據《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創建管理辦法》及《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標準》文件精神,決定開展爭創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創建工作?,F結合啟東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圍繞“高質量建設南通跨江融合發展樣板區”奮斗目標,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城市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民生、聚焦重點,持續推進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整治,不斷加強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提升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推動我市城市管理邁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對照《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重點做好“5+7”共12個方面的工作,確?;A項目不失分、評價項目多得分,高標準通過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評選命名。
(一)穩步推動五大基礎項目
1. 推動經濟穩健發展。城市經濟保持穩健發展,運行處于合理區間;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長。
2. 提升城市文明指數。城市文明、法治宣傳氛圍濃厚,市民群眾文明素養日趨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測評指數、省級以上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成績、法治建設滿意度均達到創建指標要求。
3. 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和PM2.5濃度達到省級考核目標要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實現長制久清。國省考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城市建成區噪聲達標率均達到創建指標要求。積極開展“無廢城市”建設,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4. 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緊盯城市生產安全和社會治安保障,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下降或持平,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市民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
5. 打造宜居城市空間。推動屬地政府積極創建省級宜居示范居住區;建立健全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巡查工作機制,著力修繕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公園體系完善、類型豐富,城市公園綠化活動場地十分鐘服務半徑覆蓋率達標;城市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符合標準要求,人均避難場所面積達標;社區生活、交通出行、公共建筑、公園綠地以及信息標識等無障礙水平明顯提升,城市市政設施全民全齡友好,城市道路無障設施設置合理,設施管理良好;居民飲用水水質穩定達標;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適度超前;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到國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標準C級以上要求;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建成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逐步實現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二)靶向提升七大評價體系
1. 提升容貌品質。街景容貌整潔有序,推進有序架空線入地和“多桿合一”“多箱并集”建設改造,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整體協調美觀,城市重點區域建(構)筑物實施美化亮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情況良好。建筑外觀保持完好、整潔,造型、色彩、裝飾以及附屬設施等合規、美觀、協調。城市綠地、樹木得到有效保護,綠地養護管理規范,立體綠化得到有效實施。農貿市場符合標準化建設要求,環境衛生、容貌秩序、經營管理、衛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等制度完善并有效落實,內部環境及周邊干凈整潔、設施完好、運行有序。充分運用城市河道、湖塘,形成生態和諧、布局精致的濱水空間。戶外廣告設置審批規范,設置符合規劃和標準要求,定期開展戶外廣告設施安全檢測和巡查維護。
2. 完善市政設施。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網絡系統配置合理,街巷微循環系統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完善,道路各類設施維護管養到位。建立完善污水等管網工程可追溯的質量管控體系、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和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建立易淹易澇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持續提升,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口。功能照明、路牌、宣傳欄、報刊亭、公交候車亭等“城市家具”設施設置完好,市政消防設施性能狀況完好。編制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規劃,無障礙設施建設規范,按標準設置盲道和過街提示聲響裝置,管養維護責任明確、制度完善。
3. 改善環境衛生。著力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和“大分流、細分類”處理體系,源頭減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設置規范、管理精細,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分類處置的收儲運處體系完善。生活垃圾轉運站實現規范、環保、智能、安全運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廚余(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和建筑(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能力適度超前、運行規范,環衛停車場、環衛工人休息間等環衛作業配套設施配套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常態運行。優化城市環衛車輛結構,提升城市道路、背街小巷機械化清掃保潔率,城市道路、人行道、隔離墩等干凈整潔衛生。城市公廁數量充足、布局合理、指引清晰、管養達標、免費開放,持續推進社會公廁聯盟。建設工地、港口、碼頭堆場、未開發城市裸地以及廢舊廠區、物流園、大型停車場等揚塵得到有效控制。
4. 維護公共秩序。合理布局、規范設立經營疏導點,嚴格規范占道經營管理。建立防違控違信息化處置平臺,違法建設查處和長效防控機制完善,違法建設認定、聯防共治、多維防控、臺賬和銷號和督查考評等制度健全。推進實施停車便利化工程,推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設施共享,形成完備的城市停車供給體系。無障礙停車位設置符合規定,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政策、制度和標準健全,城市停車指標體系及配套評價制度完備,停車收費行為規范。積極推進停車智能化管理,公共停車設施動態數據聯網比例達標;優化區域、路段、路口交通組織,道路交通管理設施設置應用問題滾動排查整改,城市交通標志標線設置科學規范,常態化嚴管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秩序。
5. 聚焦執法規范。加強城管(綜合)執法人員、協管人員教育培訓,確保執法人員行為規范、舉止文明、持證上崗,協管人員錄用規范、管理制度健全。城市管理執法監督機構健全、制度完備,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監督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規范,重視基層綜合執法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門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機制并有效實施,建立城市管理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按標準設置城市管理執法服務站、城市管理社區工作站等便民功能服務載體,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進社區、進小區,定期組織開展政策宣傳、法律咨詢等服務。
6. 強化工作保障。充分發揮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高位協調、指揮調度、監督檢查和考核獎懲的作用,按期編制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將城市管理工作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考核內容。部門聯動機制健全完善,分工明晰、職責清晰,并形成合力。推動城市管理法治建設,形成完備的城市管理標準和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裝備、技術等方面的經費保障到位,相關從業人員收入正常增長和權益保障機制健全,執法人員配備比例、一線執法人員比例達標,并與城市發展速度和規模相適應。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領域的精細化管理和快速處置機制并有效實施,健全完善信用管理體系。拓展城市管理領域智慧應用,實現非現場監管、移動電子執法和風險預警模型等現代化管理方式的應用,共享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國土規劃等領域公共數據。完善城市管理應急響應機制,應急物資儲備充足,突發事件處置能力高效,在保障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和城市重大活動中部署迅速、行動有力。
7. 實現共治共享。推動黨務業務服務“三務”深度融合,形成城市管理黨建服務品牌;建立黨建引領多方共建機制,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引領作用,社區黨組織的物業管理服務多方聯動機制實現全覆蓋。建立健全市、區、街道(鎮)、社區管理網絡,將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納入網格化管理。發揮社區居委會作用,增強社區自治功能;推動制定社區居民公約,促進居民自治管理,全面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建立健全政策和項目咨詢機制,推動城市管理領域專家參與重大決策和事項,發揮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的決策輔助作用。加強城市管理正面宣傳,建立并落實普法宣傳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執法輿情監測、研判、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暢通公眾參與城市管理渠道,建立城市管理志愿服務隊伍,開展行風效能評議,接受群眾監督,不斷提升群眾滿意率。建設完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形成15分鐘社會生活圈積極開展完整社區試點工作。提升綜合服務設施和養老服務用房水平。制定實施城市管理領域公共基礎設施便民服務共享方案,拓展服務功能,有效供給便民服務。
三、時間節點及工作步驟
(一)組織申報階段(2023年4月底前)
成立啟東市城市管理示范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建工作方案,明確各責任部門任務分工,提煉創新做法、特色亮點,3月底前向省住建廳提交申請材料,完成初步申報。對照《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標準》,各責任部門于4月23日前報送各指標自查評估得分情況及相關電子臺賬(電子臺賬需根據考核指標逐項建立文件夾命名,例如:“基礎項第5條”“評價項第27條”;每條指標每一分項都需要提供翔實的佐證資料,涉及達標數值的,要有確切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完成申報,正式啟動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創建。
(二)預審評估階段(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
積極配合省專家城管聯席辦專家組(以下簡稱省專家組)暗訪整改、現場評估和綜合評議,對照省專家組暗訪意見,2023年10月底前落實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強化創建評估預審各項工作程序保障,力爭2023年年底列入首批考核城市名單。
(三)整改提升階段(2024年1月—2024年11月)
各責任單位全面對照《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縣)標準》122條項目指標要求,圍繞本部門、本區域職能,持續強化宣傳引導,對標開展各項工作,不斷突破自身瓶頸,做到自評未達標的加速達標,自評已達標的努力提標,確保迎查前各項指標達到創建要求或超額完成創建要求。
(四)考核迎檢階段(2024年12月)。全力做好省專家組暗訪評分、社會調查、現場考核等各項準備工作,推動考核工作有序細致。強化長效管理,鞏固整治成果,常態關注并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城市管理的難點問題,不斷提升市民群眾滿意度、獲得感。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市管理示范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第一組長,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政府辦副主任、城市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單位、各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啟東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面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城市管理示范市創建工作,必要時抽調市主要單位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各板塊成立對應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推進。
(二)強化基礎保障。加強資金統籌安排,在財政資金安排中予以支持,足額保障創建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所需的人員經費、工作經費和具體指標提升保障經費。加強城市管理領域法治建設,配套完善一批法規規章、機制規范等,健全完善城市精細化管理長效機制。
(三)注重系統推進。各創建工作責任單位要堅持系統化思維,把城市管理示范創建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等活動有機融合、相互促進,分階段明確創建工作目標,制定時間表和任務清單,借勢借力有序推進行業領域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要緊緊抓住城市管理示范城市創建機遇,推進標本兼治,加快建設智慧城市,率先構建經濟治理、社會治理、城市治理統籌推進和有機銜接的治理體系。
(四)加大督查考核。市政府辦公室建立督查通報和考核問責機制,根據各單位、各街道責任分工,對照創建工作計劃和節點目標任務,聯合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督查和暗查,及時通報問題,動態評估各部門創建工作推進情況。將創優工作納入年底效能考核,提高各部門重視程度,確保整改有成效,管理無死角。
(五)深化輿論宣傳。各創建工作責任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創建工作,形成黨委政府牽頭、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局面。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形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有效的宣傳活動,提高市民群眾的認同感和支持率,形成爭創城市管理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圍和強大合力。